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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水晶城1、2、3号馆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5-11-24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东海水晶城1、2、3号馆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水晶城1、2、3号馆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水晶城1、2、3号馆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江苏省东海县中华北路1号中国东海水晶城1、2、3号馆;
2.2招标范围:根据消防检测要求,对东海水晶城1、2、3号馆开展消防检测,出具消防检测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一年。
2.4招标控制价:9万元;
特别提醒:
若投标人检测出消防设备设施故障,需出具整改清单给招标人,待故障维修正常,再进行二次检测,以此类推,直至所有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此费用也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中。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消防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并通过招标人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完成从业条件审核,提供本单位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服务类型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5月至2025年10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1124日至2025121(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5.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3室
5.3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企业资格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5)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300元,现金或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125日15 时 00 分,地点为:东海水晶城1号馆四楼D区D031会议室。
6.2开标时间:2025125日15:00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有效的):

7.1、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企业资格证明材料;
7.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7.5、投标人承诺书;
7.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因递交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东海水晶城官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东海县中华北路1号中国东海水晶城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美都新城26幢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主任                           联系人:工                     
电话: 15151271685                           电话: 0518-85585080/13905131443
传真:       /                               传真:0518-855850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gsuruhao@126.com   
2025年 11 月 24 日